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微信、支付宝(支付立减金)营销活动权益采购项目(标段二)资格预审公告
河北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微信、支付宝
(支付立减金)营销活动权益采购项目(标段二)资格预审公告
就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微信、支付宝(支付立减金)营销活动权益采购项目(标段二)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微信、支付宝(支付立减金)营销活动权益采购项目(标段二)。
1.2招标范围: 标段二为全省支付宝支付立减金类营销活动权益,包括支付宝银行卡支付立减、支付宝渠道红包。
1.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二年。
1.4选取中标人数量: 标段二全省支付宝支付立减金类营销活动权益 中标供应商数量为 1家 ,备选 1家。
1.5 投标规则: 全省微信、支付宝(支付立减金)营销活动权益采购项目分为二个标段:标段一为全省 微信支付立减金类营销活动权益服务,标段二为全省支付宝支付立减金类营销活动权益服务,投标 人只可以参与一 个标段,如参加标段数量大于一个,则取消其参加所有标段的投标资格。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投标人拥有稳定的专业人员队伍,具备提供客户权益的资质和专业能力。
2.3投标人已取得支付宝服务商资格(需提供支付宝支付合作协议(服务商)证明或提供“服务商代运营-银行营销活动激励政策方案”(在支付宝服务商平台获取)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4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6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7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8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2.9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2申请人必须通过平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数量 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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