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绿电公司110kV铜乌线线路改造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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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绿电公司110kV铜乌线线
路改造【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乌兰柴达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乌兰益多新能源有限公司
青海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10kV铜乌线线路为乌兰柴达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乌兰二期光伏电站、青海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昱辉二期光伏电站、乌兰益多新能源有限公司益多光伏电站共用线路。线路长度16km,全线共有铁塔57基,在#42--#43档“T”接110kV铜乌T昱线线路,在#43-#44档钻越330kV龙乌线、在#53--#54档钻越330kV拓乌线。110kV 铜乌线全线单回路架设,导线型号为LGJ-240/30 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一根为JLB20A-80-7 型铝包钢绞线,另一根采用的是24 芯OPGW 复合光缆。110kV铜乌线钻越330kV龙乌线#701-#702档最小距离为4.15米,钻越330kV拓乌线#596-#597 档最小距离为3.12米,不满足《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741-2010》表中A.9中“330kV线路与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为5米”的要求,需进行线路改造。110kV铜乌线与330kV龙乌线交叉钻越地点位于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希里沟镇东庄村东侧,周边为农田耕地;与330kV拓乌线交叉钻越地点
位于330kV乌兰变南侧,周边为季节性沼泽草地(每年4-9月地下水上升漫过铁塔塔基)。两处地点海拔3000m,距乌兰县城约3km,距离西宁市约380km;北侧茶德高速、315国道,青藏铁路经过,交通运输方便。
110kV铜乌线线路改造项目对原线路架空钻越330kV龙乌线、拓乌线部分进行改造,改造后满足《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741-2010》表中A.9中“330kV 线路与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为5米”的要求,满足表中A.2中非居民区110kV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6米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种国家和部颁发的标准、规程、规范以及其它相关的最新标准、规程、规范
项目地点:
地点1.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希里沟镇东庄村东侧
地点2.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希里沟镇北庄村330kV乌兰变南侧
建设规模:
(1)110kV铜乌线#43-#44档新建单回路架空线路0.209km,在原线路路径下方距原#43铁塔 大号侧138米处新建1基新#43单回路耐张铁塔(呼高9.5米)。导线型号与原线路保持一致,导线选用LGJ-240/30铝包钢芯铝绞线。110kV铜乌线#43-#44档改造后,110kV铜乌线导线距离330kV龙乌线边导线分别为6.1米、7.3米。满足《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0》表中A.9中“330kV线路与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为5米”的要求。
(2)110kV铜乌线#53-#54档新建单回路架空线路长0.179km,在原线路路径下方距原#53铁 塔大号侧13米处新建1基新#53单回路耐张铁塔(呼高9.5米),导线型号与原线路保持一致,导线选用LGJ-240/30铝包钢芯铝绞线。110kV铜乌线#53-#54档改造后,110kV铜乌线导线距离330kV拓乌线边导线分别为6.1米、6.3米。满足《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0》表中A.9中“330kV线路与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为5米”的要求。
项目整体进度: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开工手续办理,计划停电时间2024年10月30日(暂定,根据电网停电调整),停电期间完成全部改造工作,具备送电投运条件。涉及改造的其它不停电工作投标人自行安排实施,总工期不超过60天。
2.2 招标范围
依据110kV铜乌线线路改造设计组织施工,包括:开工手续办理、线路改造设备材料采购、草原勘测定界、用地(包括永久、临时用地的征用及相关手续、土地证办理)手续办理、线路改造施工安装、草原植被恢复、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试运行、最终通过电网公司验收、性能保证等过程的线路改造施工工程。开工手续办理包括草原勘测定界、用地(包括永久、临时用地的征用和补偿协议及发改、国土等相关部门机构手续、土地证明)手续办理;采购包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全部生产设施、附属设施设备和材料订货、供应、运输和储存的采购;调试包括投标人工作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和系统的试运;验收包括阶段验收和最终验收;性能保证指在投标人工作范围内的系统和设备性能满足合同附件中所明确的性能指标。
投标人负责道路、供水、供电、征地、植被恢复及及政策性补偿、环保水保验收等事宜。
投标人负责110kV线路改造工程施工,包括通讯光缆熔接,直至线路正常投运,竣工文件编制、设备采购、所建线路的线路参数测试、协调电力部门的质量监督验收、协调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及竣工投产、完成,保修期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线路投入运行后按电网公司要求统一标识标牌的制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
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
(4)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人员资格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2级及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以上);
3.4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个110kV及以上的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5分包
本工程草原勘测定界、土地手续办理、专项验收、植被恢复等相关事宜允许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关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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