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铁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安康铁路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潼关站站台及风雨棚改造—钢筋、花岗岩、安装主材采购招标公告
陕西
陕西国铁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安康铁路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潼关站站台及风雨棚改造—钢筋、花岗岩、安装主材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KNBC-2024-CG-H-008)
1 .招标条件
受安康铁路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潼关站站台及风雨棚改造—钢筋、花岗岩、安装主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 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发票,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不少于1个本次投标物资或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与合同时间匹配的由合同合作方出具的正常履约证明。2024年以来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3.1.4 信誉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投标人供应商参与(须提供投标人及投标人供应商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结果截图);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1.5 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书面承诺)
(1)近1年(2023年11月至今)内,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1年(2023年11月至今)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认定为有罪的;
(3)近1年(2023年11月至今)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
(4)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②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③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④被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定代表人;⑤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5)其他限制情形:①被责令停业的;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④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以上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4年11月09日09时00分起至11月13日18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5.2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PDF及Word版本》(见附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
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5.2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4 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5.2条款要求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 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1月17日 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国贸酒店4楼401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各投标人代表于 2024 年11月1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地点: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国贸酒店4楼401会议室)。
8.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
中标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预估金额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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