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宝成铁路秦岭火车站周边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凤县宝成铁路秦岭火车站周边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2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采字【BJ20241003】号
项目名称:凤县宝成铁路秦岭火车站周边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县宝成铁路秦岭火车站周边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249,970.16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宝成铁路秦岭火车站周边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宝成铁路秦岭火车站周边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0)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3)供应商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