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蔡家坡镇五星村道路水泥硬化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蔡家坡镇五星村道路水泥硬化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JH-2024-012.1B1
项目名称:2024年蔡家坡镇五星村道路水泥硬化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蔡家坡镇五星村道路水泥硬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619,551.6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蔡家坡镇五星村道路水泥硬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蔡家坡镇五星村道路水泥硬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工程师资格、安全生产B证合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养老经办中心出具的近半年以上缴纳养老保险统筹证明文件和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并可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相关信息。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税收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至磋商前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0)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并提供查询截图;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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