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9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SFT20241005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绥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9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5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的相关材料: 2-1、商业信誉: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谈判。 2-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出具声明函。 5-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谈判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谈判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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