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4-11-11
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亭湖区长亭路3号长亭商厦1栋5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NXFCG2024-08
项目名称: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及公务用车保养维护、车辆日常的中、小维修、总成、做漆及救援服务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包括24小时应急救援;整车保养;发动机、传送系统、悬挂系统、制动、转向、空调系统、钣金、烤漆;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修理、车身修理、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玻璃安装及修护、消防车水泵、消防车取力器等专项维修作业),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或备案的二类以及(含大型货车、小型车辆)上汽车维修资质的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2年以上周期的租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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