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项目(二期)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1
变更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项目(二期)更正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4-11-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100-122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0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格式14 商务条款偏离表 第1项履约期限由“自合同签订日起6个月内完成。”修改为“自合同签订日起8个月内完成。” 第3项付款方式及条件中删除“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附件3 中项目培训方案评审细则“本项得分最高2分,最低0分”修改为“本项得分最高4分,最低0分”。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4年11月22日 09:30:00”变更为“2024年11月27日 09: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1日11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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