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过滤装置采购公告
谈判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 净化过滤装置 物项进行采购,现净化过滤装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净化过滤装置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净化过滤装置项目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净化过滤装置设备采购及有关技术服务、培训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年 (2021年至2023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 。 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
(4)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合同的净化过滤装置类似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5)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本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3个月),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提供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盖章在职证明(格式不限)。
(6)其它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黑名单中且处于有效期内:■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黑名单;
(6) 不同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下载文件时IP地址一致的;
(7)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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