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车辆段2025年生产用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液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1
招标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车辆段2025年生产用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液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TYBCLDHW-G032)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车辆段2025年生产用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液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车辆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运营维修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车辆段2025年生产用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液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详见附件“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车辆段2025年生产用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液氮采购项目明细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3.1.3投标人须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货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需提供驾驶证件、押运员证明。 3.1.4投标人须熟悉并承诺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且具有良好的履约记录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须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1.5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内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6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经营状况良好。 3.1.7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8投标人如有行政处罚信息、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法人限制消费人员信息,应保证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无不合理的股权出质登记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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