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能建新能源生态城项目代建工程、代建公园及游园第三方检测服务
雄安·新能源生态城项目项目代建工程、代建公园及游园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雄安新区雄安站枢纽片区西北侧
一、采购条件
本雄安·新能源生态城项目项目代建工程、代建公园及游园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同上 ),已由项目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 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4.96万㎡,建筑面积3.91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7万㎡,地下建筑面积0.65万㎡,规划建设 规划建设代建工程建筑面积3.91万㎡,代建公园及游园项目用地总面积约1.60万㎡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人为中雄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内容与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1标段:雄安·新能源生态城项目项目代建工程、代建公园及游园第三方检测服务。
本次采购为其中的:一标段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需为中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库内合格供应商(工程建设类-材料检测(JSF0311))。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资质要求: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业务内容包括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备注:如因地区政策原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无法体现①中业务内容,则须在计量认证证书(CMA)中体现相关检测内容。
4.乙方主要检测设备在新区范围内,且具备有效的校准(检定)证书,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并且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5.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必须在新区范围内完成,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当地有检测场所,该场所应取得计量认证或母公司计量认证涵盖该场所,检测设备、人员应满足独立承接见证取样检测的能力(乙方需提供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扫描件)。
6.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非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新区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检测人员、自有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数据上传等应当符合新区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
7.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不少于3同类型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检测业绩。
8.不得为平台内黑名单供应商;
9.不得为中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近一年评价等级 D 级供应商;
10.财务要求:财务状态良好,近三年未出现连续亏损。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响应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采购人有权依据响应人近三年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履约情况等决定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后审的非采购平台注册的响应单位,如在办理正式注册时发现资质、材料等造假的,取消中选资格,没收响应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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