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中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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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中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中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编号:gkzb2024111100054)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中继服务采购项目 | 中继服务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服务地点位于: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其他: (1)拟选定1家单位负责向招标人提供全面、高效且专业的空中中继平台及中继电台的保障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报价方式为单价报价,投标人自行填报单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其中:①待工费单价最高限价:5000元/天/组人;②保障费单价最高限价:10000元/天/组人。
(3)待工费:包含但不限于不执行飞行保障服务时,住宿、路费、车辆、设备、人员等所有费用。保障费:包含但不限于执行飞行保障服务时,住宿、路费、车辆、设备、人员等所有费用。服务时间按到现场和离开现场时间为依据,有保障任务按保障费单价计算,无保障任务按待工费单价计算。
(4)年度预算约200万元,该预算为招标人预估费用,具体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保证中标人实际可承担的项目量,如后期实际承担项目量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实际承担项目为准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和纳税缴纳证明。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保密资格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中继服务工作业绩,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采购内容相关页等)。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6)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
(8)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或违法失信名单(需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转包和非法分包行为。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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