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智慧工地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江苏
-南通市
招标公告
对其如东县智慧工地云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内容:如东县智慧工地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地点:南通市;
1.3 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
1.4 招标编号: jhcwb2024004 ;
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1.6 最高限价: 149.2160 万元。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提供2024年1月1日后不少于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提供2024年1月1日后不少于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2022和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有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若投标人提供的2021、2022和2023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则须同时提供财务报表真实性承诺函)
2.5 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与本项目采购产品类似的智慧工地相关项目合同。 (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
2.6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200 万元以上 ) 罚款等行政处罚) 。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2.7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提供以上信息网站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截图如不符合要求,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8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2.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 )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 2 )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 3 )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 4 )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 以上;
( 5 )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 / 监事 / 高管人员;
( 6 )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
2.10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2.11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2.12 投标人在报名截止之日止未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禁用或退出期内,并且在建行系统内被给予“警示谈话”、“取消候选资格”、“削减供应份额”轻微违规行为处理的次数不超过 3 次。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2.13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 )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 )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2.14 被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通报或被其他同业禁入、在同类服务中发生纠纷或造成风险事件、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不予准入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2.15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建设银行所要求的全部责任。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2.16 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 )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3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 9:00 时至 20 24 年 11 月 18 日 17: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登陆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2 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应在平台( )上进行供应商注册,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3.2.1 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费通过网上转账汇入我公司账户,保留转账凭证并上传至平台( /cms/index.htm ),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户名:南通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帐号: 3205 0164 8636 0000 1700
备注: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报名公司对公账户进行转账,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号、以及 “报名”字样(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可简写,便于招标代理公司识别即可)。
3.3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标段 ,售后不退(各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同时提供开票信息,如未提供开票信息,代理公司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4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到平台( /cms/index.htm/ )打开平台登录页面,点击【常用文件】菜单,在常用文件页面中找到投标客户端。下载后,按照软件提示完成安装操作。安装完成后,投标人可点击对应图标进行客户端的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 /cms/index.htm )加密上传。
3.5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2 日 10 :30 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2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 1 号建行南通分行 1011 室;邮寄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 1 号建行南通分行 1011 室 薛诗晓收 。
4.3 递交开标文件地点:平台( / )
4.4 开标地点: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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