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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7年度汽车维修服务业务外包(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

-

沈阳市

发布时间:2024-11-11
招标公告

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至 2027 年度汽车维修服务业务外包(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SYJCGS2024-0989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至 2027 年度汽车维修服务业务外包(框架协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 1 。

  1. 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2. 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 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出厂时提供《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4. 维保条款:质保期内如维修的车辆或更换的配件、材料发生质量问题的,须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5. 售后服务及要求:合同期内,合作维修企业提供所在市辖区内免费救援( 24 小时);提供全天 24 小时车辆拖车服务,免费拖车服务范围是修理厂到故障点 50 公里内(高速公路及大型车辆除外);提供全天 24 小时维修服务。
  6. 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要求说明书》(附件 1 )。
  7. 质量保证期限及相关约定。
    ( 1 )送修车辆维修合格出厂后,最低要求质保期如下:
    ①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的质保期为自出厂之日起不少于行驶 50000 公里或 12 个月(以先到为准,下同);
    ②二级维护质保期为不少于行驶 5000 公里或 3 个月;
    ③一级维护、小修和零件修理质保期为不少于行驶 3000 公里或 3 个月。
    ( 2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响应及质保期承诺书》(附件 2 )样式填写承诺,并加盖公章随报价文件列在投标文件中。
    ①承诺所投包件所有车型的维修工时的市场公允价格,均真实有效,如存在虚假报价,愿承担一切后果。
    ②承诺所投包件所有车型维修使用的材料、配件均为原厂配件,不存在使用副厂件、报废车旧件等非原厂生产件的情况。如查实使用非原厂配件材料的,愿承担一切后果和处理决定。
    ③承诺所投标包件所有车型的维修材料、配件加价时,所依据的原始发票和相关单据均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应所销售的配件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愿承担一切后果和处理决定。
    ④承诺质保期按投标确定的整车、总成大修(修理)质保期、二级维护质保期、一级维护、小修和零件修理质保期中所描述的月份或公里数承保。
    ⑤承诺质保期内属于维修责任的车辆或更换的配件、材料发生质量问题的,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关修理调换费用。
    ⑥承诺无条件支持和配合采购人调取本维修企业包含但不限于进货凭证、发票、财务数据等原始单据。
    ( 3 )投标人须按《维修企业人员、设备设施承诺表》(附件 3 )样式填写承诺,设备设施提供相关照片、技术人员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提供中级或高级技术维修工近半年社保缴费记录、场地设施面积提供产权或使用证明、维修台位工位提供相关照片,承诺和提供材料加盖公章列在投标文件中。
    附件1:
    技术要求说明书
  8. 维修场所: 维修厂房须不少于300平方米(包含维修作业区、配件存储区、办公区域)。需提供自有房产(不动产)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场地(房屋)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的合同复印件。
    汽车存放场地不做要求,作为综合评估法加分项纳入考评。
  9. 维修设备: 须具有举升机、轮胎轮辋拆装设备、电脑检测设备、车轮动平衡机至少各1台。
    需提供现场设备实物照片各一张。
  10. 技术人员: 须具有至少3名中级及以上技术技能的维修工,其他维修工至少2人。
    需提供每名中级及以上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每名技术维修人员与投标维修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每名中级及以上技术人员近半年社保缴费记录。
  11. 维修台位: 须具至少3个配备举升机或具有安全逃生通道的地沟维修台位。需提供现场维修台位照片各一张。
  12. 维保配件、材料要求: 投标企业维修沈阳局车辆必须使用原厂配件或材料,否则按违约处理, 首次发生的以配件或材料价值的3倍赔偿,如维修时再次发生未提供原厂配件的,可直接终止中标资格或合同 。沈阳局集团公司部分常用汽车品牌、维保配件、材料品牌明细:
    (1)汽车配件品牌要求(以下为沈阳局集团公司保有汽车的数量排序情况)
    A 标段:福田、江铃、大众、依维柯、别克、丰田、金杯、长城、江铃全顺、尼桑、福特、东风、现代、哈佛、三菱、奥迪、本田、大通等品牌汽车配件原厂件。
    B 标段:依维柯、东风、江铃、福田、程立威、徐工、解放、五十铃、润知星、金龙、神狐、海伦哲、欧曼、中联、宇通、宏宇、金杯、柯斯达等品牌汽车配件原厂件。
    (2)轮胎品牌要求。
    A 标段车轮胎品牌为“邓禄普、固特异、米其林、马牌、倍耐力、普利斯通、韩泰、玛吉斯”原厂全新产品。
    B 标段轮胎品牌为“固铂、玛吉斯、金宇、三角、朝阳”原厂全新产品。
    (3)机油品牌要求。
    机油品牌为“美孚、壳牌、嘉实多、道达尔、昆仑、长城”半合成、全合成原厂全新产品。
  13. 企业信息变更: 成交人在履约期间发生企业名称、性质或营业范围等发生变更。
    需书面通知沈阳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并办理相应变更备案手续。
  14. 送修要求: 车辆送修后,应由中标维修企业通过“沈阳局集团公司汽车管理系统”填写送修车辆准确信息和维保项目明细,并在完成维修后上传加盖公章的维修单据和加盖供货方公章的配件进货凭证(发票及进货明细,包括配件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需上传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采购人设置专人负责对维修企业上传的各项原始单据和维修项目内容进行核实,并有权调取中标维修企业相关的原始资料,各投标维修企业对此要书面承诺无条件配合, 对于没有承诺或不响应的,取消推荐资格。
    附件3:
    维修企业人员、设备设施承诺表
    投标企业名称: (盖公章) 包件:
    投标人确认(签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A02,A03,A04,A05,A06,A07,A08,A09,A10,A11,A12,A13,A14,A15,A16,A17,A18,A19,A20,A21,A22,A23,A24,B01,B02,B03,B04,B05,B06,B07,B08,B09,B10,B11,B12,B13,B14,B15,B16,B17,B18,B19,B20,B21,B22,B23,B24:
  15. 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汽车维修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
  16. 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17. 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印件。
  18. 供货业绩要求
    具有两年及以上汽车维修经验,提供 2023-2024 年维修合同复印件(每年至少一份)。
  19. 经营记录要求
    ( 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 www.gsxt.gov.cn ”)
    ( 2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 3 )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 wenshu.court.gov.cn ”)
    ( 4 )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 5 )未被国铁集团或沈阳局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 6 )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 1 )—( 3 )投标人提供截图,( 4 )—( 6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投标保证金由采供所收取,对中标后非维修企业原因没有签约的、或是首签合同履约结束后无送修车辆的维修企业,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终止与其合作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平台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 按包件收取 为 200 元人民币,汇款凭证需备注包件号,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 8.2 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 )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 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 > 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 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 8:00 时起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010 转 8 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 ~ 周日( 8 时 -18 时)
    5.3 购买招标文件后 , 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 比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 铁总物资〔 2018 〕 171 号 ) 要求 , 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 1 分 / 次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02 日 9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一层 101 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 44 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平台( )”等上发布。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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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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