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槎神大道(鸦岗大道—凤凰大道)涉铁段工程水泥、水玻璃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招标公告
广州局集团公司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槎神大道(鸦岗大道—凤凰大道)涉铁段工程水泥、水玻璃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DGGS-ST24-045-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局集团公司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槎神大道(鸦岗大道—凤凰大道)涉铁段工程水泥、水玻璃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收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包件1(单一包件):水泥、水玻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需采购硅酸钠(水玻璃 40Be)一批共320.6t,采购袋装水泥(P.O 42.5)一批共7049.1t;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国铁集团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交货期为:本工程施工现场通知; 交货地点:本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具有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②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内的具有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③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来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 ④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不接受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处于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或被深土公司管内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供应商。 ⑤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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