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中医医院供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新县中医医院供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管理部门许可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电子版扫描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发至邮箱: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BK2024021
项目名称:安新县中医医院供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招两家供餐配送单位,为住院病人及家属和职工、实习生、进修生等供应一日三餐,必须保质保量保证食品安全,且全年不间断无节假日供餐配送。
2.医院情况:医院现有职工及实习生、进修生约400人,开放病床300张;预计每年餐费交易额约70万元(餐费交易额仅为暂估,会因饭菜质量和价格增减)。
3.供餐要求:食品加工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行管理,操作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厨师必须持证上岗,售卖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等,参与采购、加工、销售等人员必须佩戴食药监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才能上岗,必须保证饭菜新鲜、干净卫生,且饭菜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无论天气原因还是人为因素,每日三餐乙方必须按时送达,按时撤离,撤离后供餐单位不准将车辆、灶具等设施留在医院占用空间。供餐单位必须遵守医院的各种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安排,在经营活动中自负盈亏,不得转包、转租供餐配送服务项目。医院定期聘请食品安全部门或派人到供餐单位抽验,按相关规定每餐留样备查。供餐配送服务中出现的一切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问题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供餐单位每月向医院缴纳水、电和卫生费1000元。供餐时不得售卖与供餐服务无关的其他商品。
4.供餐时间:早餐6:30-8: 00、 中餐ll: 30-13: 00、晚餐17: 30-19: 00。
5.供餐位置:医院指定的销售位置在住院楼正门口道路对面,供餐单位不得进医院楼内售卖。
合同履行期限:供餐期限:本项目供餐配送期限为三年,如有新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要求停止供餐配送或医院需要建设食堂等情况,医院随时与供餐配送单位终止合同,且医院不承担供餐配送单位的任何经济损失。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部门注册的餐饮营业执照,取得食品卫生管理部门许可手续,人员持证上岗,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内容;投标人在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遵纪守法、诚信明礼,无食品中毒、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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