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扩建项目在线仪表询比采购
四川
-达州市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达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一、采购条件
依据中国、葛洲坝及采购人等企业制度,采购人就 达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简称“达州扩建项目”) 所需的 在线仪表及数采仪(简称“在线仪表”) 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达州扩建项目位于达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坪村毛石坝区域、铜钵河下游北侧,建设规模为5万吨/日生活和工业污水处理厂,包括配套11公里主干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预臭氧接触池及水解酸化池、改良型AAO生物池、二沉池及污泥回流泵池、加药间及机修间、接触池、出水明渠及配套用房、甲醇储罐、碳源投加间、鼓风机房及机修间、事故调节池综合调度中心、总图系统等其他临时辅助工程。
2.2 采购范围
(1)COD分析仪2台,氨氮分析仪2台,总磷分析仪2台,总氮分析仪2台,PH分析仪2台,SS(浊度仪)2台,数采仪2台,水质采样仪(固定式)2台,水质采样器(移动式)2台,水泵2台,辅材一批。
(2)供货、到货卸货、现场保管、施工(安装)、施工措施、调试、检验验收、试运行、2年期运营维护保养等所有费用。
2.3 交货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 7 日内具备供货条件,响应人接供货通知后 5 日内送货到交货地点,设备到场 15 日内完成安装。
2.4 交货地点:达州高新区斌郎街道龙坪村毛石坝达州高新区污水处理扩建厂
2.5 质保期:自签署《试运行验收合格证书》 之日起 24 个月。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在人员、货物供应、资金实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 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提供近1年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及真伪查验结果)。
3.1.3 制造商:注册资本大于等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营业、制造、销售等行政许可和(或)设备的注册、强制性认证(若有),且所有资质文件均在有效期内。
3.1.4 制造商销售公司:提供与制造商的关联性文件,以及本条第3.1.3款制造商的要求。
3.1.5 代理商(经销商)
(1)不允许代理商参与竞争的设备包含:/。
(2)其他设备允许代理商参与竞争,且代理商注册资本大于等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营业、销售等营业范围,制造商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等文件,且所有资质文件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满足本条第3.1.3款制造商的要求。
3.1.6 原装进口设备:具有制造所在地的商检证明及报关资料。
3.1.7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2 资质要求: / 。
3.3 业绩要求
制造商具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供货业绩3份:
(1)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的业绩;
(2)污水处理厂在线水质检测;
(3)合同总金额≥10万元人民币(若存在汇率换算的,按合同签订日国家公布的汇率进行换算);
(4)2019年1月1日至今已投入运行的业绩。
(5)该业绩设备通过试运行验收或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或工程竣工验收满1年(以通过验收之日起算)。
3.4 信誉要求
3.4.1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响应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没有:
(1)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
(2)围标串标、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提供虚假材料等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违约记录。
(3)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响应(应答/响应)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6)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事故。
(7)其他违法行为: / 。
3.4.2 未被列入中国、葛洲坝及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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