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中石化华东油气分公司2024年度211504加药系统框架协议招标采购加药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中石化华东油气分公司2024年度211504加药系统框架协议招标采购加药系统(招标编号:NWZ241121-2115-04050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加药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加药系统\Q=0.041m3/h DN8000×2800×3000 地表水 304 | 5.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具备压力容器制造A2证书及其以上等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供货商推荐的产品至少有1项加药设备业绩并提供合同及发票。提供业绩清单和业绩证明文件,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合同签署页复印件(可隐去价格)、技术协议签署页复印件、合同对应的销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供应商发票”环节核验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