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销售分公司2025-2027年度广州地区仓储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销售分公司2025-2027年度广州地区仓储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11353,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 1个标段。
2.1.1 项目概况
负责建立和管理到货、验收、接卸、短驳、入库、仓储、出库、库存、配送等方面的数据、台账和信息,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各种所需的报表、数据和信息,满足招标人的日常管理。
负责到达产品的验收、接卸、短驳、入库,负责将到达货物的丢失、损耗等情况如实报告。
负责随货文件的收集、检查、整理、管理、保管和移交。
负责仓库的安保、消防及在仓储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负责产品的出库及监管工作。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每日传送相关报表至招标人指定人员,包括每日的出入库情况、库存明细、客户库存及客户库存明细,招标人会定期不定期进行货物盘点(包括客户库存)。
负责产品的盘点工作及盘盈盘亏事项的处理。
负责废料的回收和保管工作。
投标人需拥有完善的进出库管理体系、流程及相关的物流仓储软件,监控系统要具备接入招标人信息化系统的条件。
投标人企业单位服务信誉优良,无以往信誉问题。
投标方仓储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地方安监局、质监局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持证上岗;
投标人负责协调到货车站及时完成车辆入库,到站三天内无法完成卸车招标人将会进行相应考核;
投标方要满足招标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2.1.2 仓储服务:服务周期内预计 入库量 9 万吨,预计仓库配送量 0 万吨;
2.1.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2.1.4服务地址: 广州地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方需提供区域内达到消防丙类标准的仓储库房(提供厂房产权证明或仓库联合经营协议或仓储租赁合同)。
注:消防丙类证明为能够证明仓储库房消防等级达到丙类标准的相关证明。如以下之一①提供消防丙类资质文件②消防备案登记表③铁路或县级以上消防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仓储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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