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环境测试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2
招标公告
安徽大学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环境测试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大学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环境测试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F2024-32-1224 (任务书编号: FSKY34000120247480 号)
项目名称: 安徽大学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环境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415 万元
最高限价: 415 万元
采购需求:安徽大学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环境测试系统采购项目,分为 1 个包。
本项目包括所有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卸车及就位至招标人指定的安装地点)、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并提交采购人验收。
免费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满 3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预算 200 万元以上,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书面方式进行质疑。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与其有隶属关系的组织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
( 1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2 )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 3 )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4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654 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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