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集团宁德霞浦海上风电项目风电钢板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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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大桥局集团宁德霞浦海上风电项目风电钢板采购
(招标编号:MBEC-Z-2024-WZ2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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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由中铁大桥局承建的宁德霞浦海上风电项目风电钢板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位于宁德市霞浦县四礵列岛南部的外海区域,水深19~23米,场址海域面积约43.2km2,场址中心距海岸线约20km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
本项目拟采用单机容量≥8MW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接受混排,混排机型不超过两种,以主要投标机型为评分对象,主要投标机型为占总投标容
量90%及以上的机型),考虑技术进步,实际总装机容量允许上浮小于1台投标机型容量(最小投标机型)。项目配套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22
0kV陆上集控中心。
2.2招标内容:风电钢板 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1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钢厂或钢厂销售公司;
2、财务能力要求:钢厂注册资金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两年财务
审计报告)。
3、生产能力要求:有年产150万吨的宽厚板生产能力,有3500mm以上型(含3500mm)中宽厚板轧机及3500mm以上型(含3500mm)热处
理设施。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 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类似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有2项Q355NC或DH36级别材质或以上材质风电钢板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即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提交合格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
录)内,不在该名录内的须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
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遵守合同约
定或承诺、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恶意起诉投诉等不良行为,将视情节和影响程度,对供应商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内进行预警、限制
交易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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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6600817313951779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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