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长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租赁(清掏疏通车辆)业务外包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WTZB-TY2024-382
新疆
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疆天长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租赁(清掏疏通车辆)业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编号: WTZB-TY2024-38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公示如下:
包件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新疆天长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租赁(清掏疏通车辆)业务外包项目 | 第一名 | 需解锁 |
第二名 | 需解锁 | |
第三名 | 需解锁 |
1 、公示期自 202 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 4 年 11 月 15 日 19 时 。
2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天长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二宫地区八街坊
邮 编: 需解锁
联 系 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需解锁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 643 号
电 话: 需解锁
邮 箱:
邮政编码: 830026
4 、 异议人提起异议 须 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3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 4 )异议请求及主张。
( 5 )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 6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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