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路灯亮化服务中心2025年度10KV维护、新建连接线协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2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25-SQGC-G2024-0058
项目名称: 建湖县路灯亮化服务中心2025年度10KV维护、新建连接线协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单项合价的最高限价为8万元,超出单项最高限价或单项合价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采购需求:
建湖县 2025 年度 10 千伏连接线路零星工程施工( 10KV 线路架设、 10KV 电缆铺设安装、变压器安装、低压线路架设安装等)与日常维护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政府采购鼓励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 ( 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执行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相关政策: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 2020 〕 123 号)”执行;
- 执行数据中心采购相关政策: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 2023 〕 7 号)”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 投标申请人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资质 ;
-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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