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苏州站北二楼进站口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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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苏州站北二楼进站口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STGCHDJL- 2024-1028-GK )
上海局集团公司苏州站北二楼进站口改造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 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上海局集团公司苏州站北二楼进站口改造工程 已通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站北进站厅扩能改造工程等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上铁计统函【 2024 】 544 号) , 资金已落实。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站 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 项目概况 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 苏州站
2.2 项目内容: 苏州站北二楼门厅往北扩至既有车站建筑边线,重新梳理进站流线,合并旅客出站及逃生通道,增加 5 个实名制通道,对实名制核验闸机、电动单向门、旅客安检仪等设备设施移位,调整安检区域布局。
2.3 项目承接形式:
( 1 )本项目采用 包工包料 的发包形式 , 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以招标 人 的委派 的 第三方审价单位出具的报告为准。
( 2 )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 5% 的违约金。
( 3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 等 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4 工期:
本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 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 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 2 投标人 须具有 建筑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
3.3 投标人须具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 (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具有 铁路 一等 站站房施工相关业绩 或 临近铁路营业线(包含下穿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 施工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内容的关键页)。
3.4 投标人拟派驻的 人员 要求 : 拟派驻项目经理 ( 负责人 ) 须具备有效的 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 B 证) ,同时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 - 5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3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5 )投标人 没有 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6 )投标人 没有 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 投标;
( 9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10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且 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
( 11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 至 《投标文件》递交 的截止时间期间 未 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 失信被执行人 ” 、 “ 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 、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不被工商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1 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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