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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石门东路项目前期决策阶段规划及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北京

发布时间:2024-11-12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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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石门东路项目前期

决策阶段规划及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石门东路项目前期决策阶段规划及技术服
务已由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招标人
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412-BJGS-F001
2.2 项目名称: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石门东路项目前期决策阶段
规划及技术服务
2.3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外,石门中路东侧,广渠路北侧,百子
湾路南侧,紧邻石门东路
2.4 建设规模:2.67 公顷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6 个月
2.6 招标范围: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石门东路项目前期决策阶段规划
及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街区层面规划研究
项目用地面积约 268 公顷,项目用地研究需对接街区控规相关必要刚性内容,
对街区进行规划梳理及初步研究。包括街区用地规模、建筑规模、三大设施(公
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设施、城市安全设施)规划情况研究。其中公共服务设施
包括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社区管理等设施。通过街区研究反推项目
建设规模及需配置的必要设施情况,提出本项目适当的实施策略。
2.项目用地层面技术研究
依据分区规划,明确项目用地内上位规划需落实的管控性和引导性内容。根
据甲方诉求,结合项目用地管控要求,提出现阶段符合甲方进行土地盘活利用的
意向规划方案。
3.规划建设用地内概念性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
开展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内的概念性总平面规划设计,推算合理的规划建设用
地内地上建筑规模及各项指标,为甲方决策提供地上建筑规模技术支撑。
注:本次概念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包含通过模拟不同的户型组合,测算住宅
地上建筑规模,比选出适合本次用地实施决策的概念性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作
为决策阶段的技术支撑文件之一。
4.项目决策阶段规划技术服务
为甲方进行土地盘活利用相关事项提供技术支撑,包括规划政策、土地政策
及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等,提出适合本项目的最佳实施路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
书(证书等级:乙级及以上)。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用地面积 1 公顷及以上类似
项目的规划设计技术服务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
筑师执业资格。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本招标项目仅供VIP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 注册 /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手机: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QQ:380475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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