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清算审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
清算审计服务项目
公开竞争性谈判 公告
项目 编号: HJ-QFB2 4 0001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清算审计服务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报价。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 A01: 且应在 近 5年承接过厂办大集体改革审计项目, 或有参与过 厂办大集体改革审计项目 的相关人员, 并 提供 相应证明资料 ;
A02: 应在 近 5年承接过厂办大集体改革审计项目, 并 提供合同复印件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 投标方需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 6%增值税专用发票;
6 .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
投标人须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7.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严重失信”界面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8.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9.非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谈判采购内容 : 详见本函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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