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配网通信建设项目(东莞石碣供电服务中心、东莞高埗供电服务中心、东莞寮步供电服务中心、东莞企石供电服务中心)EPC总承包框架-乙供物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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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批配网通信建设项目(东莞石碣供电服务中心、东莞高埗供电服务中心、东莞寮步供电服务中心、东莞企石供电服务中心)EPC总承包框架-乙供物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RD-01-WZ2024027 )
广东电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批配网通信建设项目(东莞石碣供电服务中心、东莞高埗供电服务中心、东莞寮步供电服务中心、东莞企石供电服务中心)EPC总承包框架-乙供物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JRD-01-WZ2024027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 招标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广东电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批配网通信建设项目(东莞石碣供电服务中心、东莞高埗供电服务中心、东莞寮步供电服务中心、东莞企石供电服务中心)EPC总承包框架-乙供物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JRD-01-WZ2024027
招标人: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模式 : 框架
项目类别: 货物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 656.86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本次招标标包数按照采购量及标包划分原则进行设置。
备注: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的 / 标包,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包。
(二) 物资清单
备注:以上物资清单为预算采购品类,实际采购物资品类可能出现招标物资清单以外的品类,最终以招标人实际下单物资品类为准,结算方式与清单内物资品类结算方式一致。
(二)项目概述: 广东电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批配网通信建设项目(东莞石碣供电服务中心、东莞高埗供电服务中心、东莞寮步供电服务中心、东莞企石供电服务中心)EPC总承包框架-乙供物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本项目为EPC总承包乙供物资框架采购项目,共划分3个标的,3个标包。
(三) 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函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要求:以招标人该项目对应物资的最终结算含税单价作为基准价,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费率 90 %,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 85%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同一个标的,不同标包之间的投标报价保持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可参与所有标包投标,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 1个标包。
(四)投标人的 投标价格 包括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务 ( 调试)、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如因未买保险造成人员、货物及第三者的损失由厂家负责)、税费、政府规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出厂验收人员差旅费用(含 6 人以内)、第三方检测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五)结算方式: 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需求数量是预估量,预估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材料型号及采购数量应以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本项目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单价结算金额 = 招标人该项目对应物资的最终结算含税单价 * 中标费率 * 实际采购数量,增值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按 13% 计算,因税率调整的,未税价不变,含税价相应调整。
(六)合同签订: 本项目由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采购人完成采购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 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完成。因此,本项目将由 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结算相关费用。
(七)供货期要求: 采购需求单位下订单后 5 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工程项目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八)质保期要求: 投标方应对其整组设备在到货后提供不少于 两 年的 “三包”质量保证。质保期之后如发生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损坏,投标方应免费更换或检修;如发生非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损坏,投标方应及时提供维修部件,并按最近的南网中标价提供。
(九)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 1)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按合同要求供货、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按照《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建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扣分处理。中标人应在收到订单合同后24小时内盖章确认是否接单,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此条款接单达到两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该供应商当年履约评价为不及格,并取消其一年内在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 2)供应商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物资和供应商管理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招标人不再与其签订新的订单合同或发出新的订单,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预测采购量-实际采购量)将平摊至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预测采购量相应增加。
( 3)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十)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 ,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十一)中标人应在框架协议签订后 10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交金额为框架合同价款 5% 的履约保证金。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为由买方可接受的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或者为现金、汇票、支票,与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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