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中小学(幼儿园)2024-2025学年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第二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SCZC(GK)2024-164号
项目名称: 轮台县中小学(幼儿园)2024-2025学年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第二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5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一标段:米面油类(东片区)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0.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东片区学校食堂所需的米面油等食辅材料配送服务,包括包装、仓储、运输、装卸、配送、税金及售后服务等,本标项供货总金额预计约为882196元。(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二标段:米面油类(西片区)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0.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西片区学校食堂所需的米面油等食辅材料配送服务,包括包装、仓储、运输、装卸、配送、税金及售后服务等,本标项采购金额约为819398元。(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三标段:米面油类(中片区)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0.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中片区学校食堂所需的米面油等食辅材料配送服务,包括包装、仓储、运输、装卸、配送、税金及售后服务等,本标项采购金额约为965106元。(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一年内按甲方需求进行供货(一学年)或资金使用完。(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4)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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