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车辆段三季度零小项目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3
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车辆段三季度零小项目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AKCLD-2024-0109)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车辆段三季度零小项目设备购置招标人为安康车辆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康车辆段三季度零小项目设备购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购置1台内燃叉车(3吨)、3台大功率电焊机、1套高频加热机、1台软管标志打号机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不少于1份内燃叉车供货业绩(提供原件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代理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产品售后和质保由设备制造商全部承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内燃叉车)生产制造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不少于1份投标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原件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代理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产品售后和质保由设备制造商全部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自2021年以来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提供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设备生产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代理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产品售后和质保由设备制造商全部承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4: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不少于1份招标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原件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代理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产品售后和质保由设备制造商全部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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