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华中公司重庆24号线一期工程(第二次)装饰装修铝(合金)板材及金属吊顶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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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241579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以 公开询比方式 采购项目所需的 装饰装修铝(合金)板材及金属吊顶 ,采购计划使用 自有 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重庆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巴南区鹿角北站,经重庆东站、迎龙,止于南岸区广阳湾站。线路全长18.9km,设站11座,均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72km;其中换乘站3座,分别与6号线重庆东站延伸段、8号线、20号线、27号线形成换乘。一期均为地下敷设,车站均为地下站。本工程采用As车6辆编组,设计时速为100km/h。24号线一期工程设鹿角车辆段一处,设2座主变电所,分别为鹿角主变电所(新建,与20号线共享)、广阳湾主变电所(新建,与20号线共享);控制中心位于江北控制中心。
本线路是重庆市首条全自动驾驶、首条采用云化物联网融合平台的轨道交通线路。其站后的主要施工包括全线的装饰装修、导向标识、通风空调、给排水与消防、动力照明专业;全线系统设备包括供电、电扶梯、站台门、车场设备、AFC、通信、综合监控。
2、采购范围:为全线装饰装修所需的铝(合金)板材现场供货,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加工制造(切割、卷边、开孔、配合其他专业所需加工等)、现场深化设计、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车板交货)、仓储、损耗、保险、技术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培训、检测、缺陷责任期的服务、材料进场后需报验的检测样品的制作费及其他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采购数量
包件1:鹿角北站、地龙湾、商贸城北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铝板 | 详见附件3:采购清单 | 平米 | 36693.45 | 以清单为准 |
合计 | 36693.45 |
包件2:茶涪路站、竹园村、瓦子坝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铝板 | 详见附件3:采购清单 | 平米 | 32873.45 | 以清单为准 |
合计 | 32873.45 |
包件3:迎龙站、商贸城、况家塘、广阳湾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铝板 | 详见附件3:采购清单 | 平米 | 27448.11 | 以清单为准 |
合计 | 27448.11 |
注:表中工程量为设计数量,具体以实际需求计划为准。 请响应人仔细阅读技术规格书,确保投标有效性。
4、交货时间:交货开始时间预计为2024年12月起,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分次供货,具体到货时间要求以甲方提供的材料需求计划(通知)为准,供货期预计为12个月。
5、交货地点:重庆24号线一期工程沿线工地或其他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及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达到合格要求,详见后附《用户需求及技术规格及书》、《绿色建筑施工标准》。
7、付款方式:付款必须按照“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结算周期上月21日-本月20日,买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或使用非现金方式支付货款,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供方按照买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正式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收到发票后60日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60%的价款,120日内再支付该批物资的37%,该批物资剩余3%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待质保期期满后30天内返还,质保期24个月)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建设单位退还项目部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有效的与所供产品种类、规格相应的生产制造许可证明,并具备本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生产、制造能力,有较先进的制造、加工技术和加工设备、工装;有完善的检测、试验设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3年内(2021年-2023年)独立承担地铁、机场、高铁车站、省市级会展中心等大型公共设施工程的类似业绩2个及以上(提交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最近五年内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说明。并通过具有有效的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及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与之签订有长期销售合同,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询比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询比报价。
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供应商未处于重庆市、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报价禁入期间。
6、除以上要求外,供应商的资格还必须满足《用户需求及技术规格书》中的相关要求。
7、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报价,获得制造企业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华中公司重庆24号线一期工程(第二次)装饰装修铝(合金)板材及金属吊顶采购项目询比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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