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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九十九尖8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湖南

-

张家界市

发布时间:2024-11-12
招标公告

桑植县九十九尖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ZB-GC-KFJSEPC-CGGLC-2024-01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张家界市
1.招标条件
桑植县九十九尖风电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张家界桑植中电溇澧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控股方,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加贷款,自筹资金20%,贷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由于项目招标人正在根据其所在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履行投资审批流程,投资通过招标人上级集团审批是EPC总承包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本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署附带生效条件的EPC合同,请各投标人知悉。(如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张家界桑植县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风电场工程总装机容量80MW,新建110kV升压站,采用1回110kV线路送出。风机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110kV升压站,再经升压变升压至110kV。本电场以暂考虑以1回110kV线路接入定家裕变。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审查意见为准。
项目计划工期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以监理人开工令为准)
首批并网2025年9月30日
全容量并网2026年3月30日
移交日期:2026年6月30日
未经发包人批准,计划工期不得调整。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开工前相关工作(包括征租地及相关协调工作、开工手续办理、赔偿迁移、五通一平、投保工程保险等)、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工程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竣工后移交等)、施工、调试、质监、并网、验收、试验、试运行、生产准备、质保消缺和售后服务等一揽子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开展整个项目的建设协调工作。招标范围如下:
(1)工程开工前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风电场、集电线路、道路等所涉及的征林征地、现场阻工、补偿、相关协调工作,协助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预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完成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道),电缆等设施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等事项;负责风电场、集电线路、道路等所涉及的租地和施工临时用地租地,相关协调工作、土地租赁协议签订、临时用地租用费支付等;负责项目界区内地上附着物迁移、清除及补偿,地下管线设施迁移、保护及补偿;修建进场道路、桥梁及其他基础设施,办理必要的手续,相关的协调工作;修建施工临时用电、用水、通信线路设施,办理正式用电、用水、通信报装手续,相关的协调工作;投保工程一切险、人身意外伤害险。
(2)勘察设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风电场场区微观选址、工程地质勘察(包括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设计(初步设计和审查、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书、工代服务、竣工图编制、概(预)算编制,施工图会审及交底、施工图审查及相关协调工作,以及配套设施的勘察设计),以及风机塔筒设计图纸评审工作。
(3)采购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除风机、塔筒及储能系统外,风机、塔筒及储能系统为暂估价范围)、供货、监造、催交、运输(含大件运输道路及加固工作)、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场内二次倒运、风机转运、竣工后清点移交、甲供设备卸车(如有)等。
(4)施工调试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达到风电场性能保证指标的项目范围内的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不包括风机、塔筒运输至项目附近指定高速出口后的道路拆改工作,上述工作包含暂估价范围)、安装工程的施工、全部设备的安装及所有涉及到的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并网调试、特殊试验、机组试运行及性能试验等。
(5)并网涉网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牵头负责提交并网申请、协调提报月度投产计划、要求的各类涉网检测试验、并网业务办理(不限于申请场站命名、签订购售电合同、签订计量服务协议、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保护定值计算及录入、调控云平台建模、现货系统建模、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等工作)、并网通知书取得、并网启动申请、并网验收及消缺、并网会签确认、启委会组织策划等,直至电站并网,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还包括项目移交前,电网提出的额外要求,催促接网配套工程建设进度以及上述所有工作过程中的协调沟通。
(6)项目验收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牵头负责工程启动、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消防、防雷检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档案、工程竣工结算、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质监、安全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职业卫生三同时等专项验收以及验收过程的协调、手续办理等。
(7)试运行及生产准备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牵头负责风电场生产人员培训及提前进场、项目范围内的标识牌制作及安装、备品备件购置、竣工验收前整套设备带负荷联合试运转期间的人力、动力、材料和机械的投入以及相关单位、部门要求恢复场区的复垦、复林、复绿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 投标人应通过三标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资质要求:本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上资质需均在有效期内。
    (2)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上资质需均在有效期内。
  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50MW及以上规模的风力发电设计或EPC总承包项目签订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内容)。
  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或机电专业,有安全B证)或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至少具有担任过1个50MW级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且熟悉工程技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2021年至今)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近3年(2021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或亏损处于破产等状况。
  8.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18 09:00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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