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集团公司融媒体系统建设项目第2期(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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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集团公司融媒体系统建设项目第2期(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2024年集团公司融媒体系统建设项目第2期(二次)(编号:gkzb2024111200030)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融通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2024年集团公司融媒体系统建设项目第2期 | 2024年集团公司融媒体系统建设项目第2期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本项目交货期限9个月,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功能开发,试运行7个月 。
服务地点位于: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安全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规定 。
其他: (1)采购内容:2024年集团公司融媒体系统建设项目第2期采购工作。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名。
(3)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670,000.00元(含增值税)。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并充分考虑价格波动因素。含税总价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2023年度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事业单位无法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应提供2021-2023年度内体现收入、利润(结余)、负债及资产等关键数据的财务会计报告并附加盖公章的说明函等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并盖章,格式自拟);
(4) 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军队采购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6)以招标公告日为准,近一年内在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系统SASAC供应商风险查询中存在企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军队采购失信记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记录、假冒国企记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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