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项目钢筋加工劳务分包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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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 新疆葛洲坝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业主)签订 《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土建I标段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钢筋加工进行劳务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和田河支流玉龙喀什河中游河段上,是玉龙喀什河山区河段的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坝址位于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的喀什塔什乡境内,工程区距和田市约95km,距下游已建的达克曲克水电站约30km,距已建的玉龙喀什河渠首约60km。
2.2 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喀什塔什乡。
2.3 采购内容:钢筋卸车、场内转运、翻样、制作加工、车丝、码放、编号、取样、出厂吊装(不含运输)、成品保护等项目。
2.4 计划工期:1446天,计划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通知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已落实。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近5年内至少具有1项劳务作业业绩(以合同作为证明有效业绩材料)。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报价人需将网站相关查询记录截图上传至报价文件中)。
3.4 安全质量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不得发生过一般安全质量事故、2年内不得发生过较大安全质量事故、5年内不得发生过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事故鉴定报告认定无责任的除外。
3.5 项目经理资格:报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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