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尔林兔镇人民政府尔林兔镇产业强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YXHB-2024-37
项目名称:尔林兔镇产业强镇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尔林兔镇产业强镇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7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尔林兔镇产业强镇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2.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1《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尔林兔镇产业强镇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3.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投标视为中小企业,不再单独享受价格扣除。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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