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机务段2024年复兴型动力车走行部监测装置整治(不含主机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江西
-南昌市
竞争性谈判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机务段 2024年复兴型动力车走行部监测装置整治(不含主机整治)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NCJWD2024- 77 )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机务段 2024年复兴型动力车走行部监测装置整治(不含主机整治)项目 采购人为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机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机务段 复兴型动力车走行部监测装置整治(不含主机整治) 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 共一个包件: 1.复兴型动力车走行部监测装置整治(不含主机整治) 9台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 报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所报价项目维修能力,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诚信经营能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司,且需提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关于报价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的截图,该项目不接受代理 。
3.1.2 报价人须为机车走行部监测装置生产厂家,能够出具机车轴报数据分析报告 。
3.1. 3报价人应取得《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机辆〔2023〕66号)文件要求的报价项目的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
3.1. 4报价人必须具有铁路单位近两年本次投标产品供货业绩材料(供货合同)。
3.1. 5机车车载监测装置须通过总公司或国铁集团科信部的技术评审,机车车载监测检测设备须已通过CRCC认证,报价人应具备投标项目涉及软件的自主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1. 6提供直观的踏面多边形检测报警的证明(分析软件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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