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贵阳院纳雍县通作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建筑、安装及调试专业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贵阳院纳雍县通作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建筑、安装及调试专业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纳雍县通作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 已由 广东能源贵投发〔 2024]5 号批准建设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新房乡、猪场乡境内
2.2 规模:本工程额定容量 93.44MW ,安装容量 123.29408MWp ,配套新建 1 座 110kV 升压站,以 1 回 110kV 线路接入友谊 220kV 变电站。
储能配置:储能装置按要求需配置 10% 储能装置, 2h 充放电配置,即储能装置容量为 10MW/20MWh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光伏电站暂按购买储能增值服务。
2.3 计划工期: 2024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4 采购范围(但不限于):
2.4.1 升压站
( 1 )升压站站内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土建、装饰装修、暖通、消防、构架采购安装、站区绿化、给排水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站区安防、升压站安健环施工及附属工程等;
( 2 )升压站站内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的一次设备、二次设备、 所有电气设备、材料的卸货 、二次转运 、保管 及现场成品保护 、 安装及调试、防雷接地、升压站机电设备安装、接线、电气调试、电气试验(包含涉网试验)、试运行;
( 3 )升压站全部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备用电源(永临结合)、进站道路等附属工程;
( 4 )附属工程:升压站永久供水工程;各类系统监测、监控、网络、人脸识别、门禁、道闸、围墙、球场、管、沟、绿化、路灯、大门、污水处理、停车位、标识牌、宣传栏等。
( 5 )专项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消防、防雷接地、安全、节能、职业病、电能质量监测等专项验收;
2.4.2 送出线路
( 1 )送出线路除甲供设备及材料外,所有材料采购、施工及相关试验及验收;
( 2 )对侧间隔改造电气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验及验收,以 1 回 110kV 线路接入友谊 220kV 变电站的 110kV 侧,线路长度约 26 公里,导线截面为 240mm2 ;
( 3 )架空线路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上塔电缆施工、分桩、土石方挖填、地脚螺栓与钢筋的采购及制安、混凝土浇筑、堡坎及排水沟的修砌、杆塔组立、电缆敷设安装(电缆由发包人采购)、架空线路安装、导地线及铁附件等金具的安装防腐、光缆熔接、线路调试及试验;
( 4 )地埋电缆及光缆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直埋电缆沟(开挖、铺沙、回填)、分支箱基础、施工便道、电缆敷设、盖砖、警示带敷设、接线(含光缆熔接)、防火封堵、电缆头及附件安装、接线(分接)箱安装、警示桩预制安装、电缆及电缆接头试验、线路试验及调试等,桥架(含盖板)施工;
( 5 )交叉跨越施工;送出工程线路协调;送出全部专题,如用地预审、林地手续、环水保验收等工作内容为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路径协议签订、竣工图编制等其他辅助工程;
( 6 )送出工程及对侧间隔施工区域征地、清障等;
2.4.3 其他
( 1 )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其他工程内容,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工程量清单表中未列出,但为完成本标段所必须的实施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购买保险、资料整编、竣工归档等)及除甲供设备及材料外所有材料的采购均由投标人负责。
( 2 )试验检测: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取样、样品养护、送检;需委托具有相应试验检测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等),试验检测单位需征得发包人同意,检查验收等,并承担工程范围内质量监督检查相关协调费用;
( 3 )征租地:负责征租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测量、土地测量、土地确权、地上附着物登记和清理、协调工作)并承担费用,征用地赔偿及手续、土地流转、用地青苗赔偿、土地流转协调、植被恢复、首年土地租金、土地复垦,拆迁补偿、坟地迁移、永久及临时用地的耕地占用税缴纳、林业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地专班费、建(构)筑物拆迁补偿(如有)、通信线路拆除(如有)、军用光缆迁移或穿管(如有)、各类市政管道拆除(如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政府部门及电网协调工作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承担周边群众沟通协调的义务,取得周边群众对本项目的支持,负责协调处理本项目村民、农民工阻工相关事宜、附着物清理(包含树木砍伐、拆迁、移坟等);施工场地地下管网线勘察(根据需要保护、迁移及赔偿),架空线路(含通信)通道清理,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协调费)包含于总报价中;水土保持补偿费;农光林光复合项目;压覆矿协调补偿费等。
( 4 )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备案、办理并网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等、电网公司调度及供电手续、办理电力质量监督(包含对侧间隔改造)、地方质量监督及安全监督、特种设备取证等当地电网并网需求的一切工作;
( 5 )施工区域内(含弃渣场)环水保施工(标段内环保与水保工程和临时措施的实施,含植物措施)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环水保专项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排水沟、浆砌石挡墙、沉砂池、施工临时用地的整理、弃土弃渣及排污处理及复垦;施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包含抑制扬尘,洒水等内容);
( 6 )临时工程:办公生活营区、加工厂、施工供水、场内施工用电、施工道路等(含临时用地费用、恢复费用、青苗补偿等)、甲供设备及材料堆场建设(含场地租赁、青赔、整平施工、水电接入、值班房采购安装等)、施工期看护以及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程。
( 7 )安全文明施工:负责本标段安全文明施工。
( 8 )专项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消防、防雷接地、安全、节能、职业病、电能质量监测等专项验收;质量监督、技术性方案审查、工程验收等一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工作;
( 9 )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必须的征地配合工作、竣工验收、满足业主及电网公司验收要求的。
2.5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满足国家、行业、电网、质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等单位颁布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等中的合格标准,相关标准如不一致的,应以最严格的要求为准;工程最终应通过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2.6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7 中标人数量: 1 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电力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2 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非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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