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气象服务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GCZ2024-0262
项目名称: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气象服务系统采购
预算金额:194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4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新建1套区域管制中心气象服务系统。气象服务系统包括业务系统数据分析处理分系统、重要天气监视预警分系统、运行态势综合显示分系统、服务产品制作发布分系统、天气会商讲解咨询分系统、运行品质评价分析分系统 。 本招标项目具体要求详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交货地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
3、 交货期: 投标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FAT)条件。投标人在收到发货通知后2周内,将系统运送至项目现场 。
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FAT)条件。投标人在收到发货通知后2周内,将系统运送至项目现场。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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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应用软件开发代理商投标,如硬件为非投标人生产,应出具硬件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4、其他1)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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