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子洲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子洲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6日 11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XZB2024-10
项目名称:2024年子洲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1,0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子洲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781,04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781,04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子洲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9)《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子洲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2024年0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失信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但以投标截至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7)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8)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 (10) 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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