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土建工程第四标段项目水玻璃采购预告
湖北
-武汉市
招标预告
武汉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土建工程第四标段项目水玻璃采购预告
武汉地铁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土建工程第四标段施工项目拟对 水玻璃以公开竞争性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关注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武汉地铁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土建工程第四标段施工项目
2、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二、本次采购具体情况
1、标段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土建工程第四标段施工项目水玻璃采购。
2、项目供货内容:
水玻璃400t,规格型号:罐装 波美度38-40。
3、交货地点及时间:
分批次交货,订单发送后2日内进行交货。汉阳区四新大道与龙阳大道交叉口东侧(四新大道站)、四新大道与江城大道交叉口西侧(梅林站)
4、质保期: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6个月。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具备该类货物的生产、销售经营范围。
2.业绩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3年内至少具有1项该类货物供货的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如中选通知书、销售合同及发票,其中发票必须提供)。
3.信誉要求:响应供应商不得有外部失信记录(外部失信记录是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3个政府网站收录的供应商失信记录,主要包括近三年涉及围标串标、出借或借用资质证照、提供虚假材料、产品质量问题的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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