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胸科医院静配中心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4
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1212
2、项目名称:河南省胸科医院静配中心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5,500,000.00元
最高限价:255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20241915-1
河南省胸科医院静配中心配送服务项目
25500000
255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名称及数量:河南省胸科医院静配中心配送服务项目。
5.2采购范围:医院所需大容量注射液的配送,及与其有关的服务等。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4服务期限:三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采购人对供应商考核合格后续签)。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服务期限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委托储存、运输的企业,应当与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签订委托协议;
3.2 具有河南省大容量注射液集中采购品种配送权限企业资格证明(提供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官网品种查询截图),并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备案,满足关于药品配送“两票制”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格证明和满足备案和有关要求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大容量注射液若是集采中选/备选药品,价格执行当前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官网集采中选价格;
3.3 经营低温冷藏及特殊药品的具有符合药品流通与经营证明性材料;
3.4 供应商能够遵守《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参考外省中标结果的温馨提示》,无外省中标价的药品参考原购入价,以较低价格配送;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查询;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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