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六局西南公司山东潍坊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工程项目部沥青骨料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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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6-240900
一、采购项目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谈判方式采购 山东潍坊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工程项目 所需的 沥青骨料 ,采购材料计划使用 工程结算资金 用于本次谈判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潍坊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境内,本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电站对外交通便利,工程区距临朐县29km,潍坊市约95km,距莱芜市约110km,距离淄博市约115km,距济南市约163km,靠近山东省中部负荷中心,地理位置优越。潍坊抽水蓄能电站枢纽总体布置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和地下厂房系统等部分组成。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上水库的建设,上水库正常蓄水位为628.00m,设计洪水位为628.39m、校核洪水位为628.49m,死水位为598.00m。坝顶高程630.60m,环库公路长2211m,坝轴线处最大坝高151.5m,坝顶宽度9.5m。采用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型,上游坝坡采用1:1.75,下游坝坡布置之字路,路间坡比采用1:1.4,综合坡比1:1.7。坝体填筑料全部来自上水库库盆开挖石料。根据地质勘探和资料分析,综合考虑地形条件、地层岩性及上水库渗漏特点等因素,结合渗漏分析计算成果,上水库采用沥青混凝土简式面板全库防渗方案。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装设4台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单机容量为300MW,额定水头326m。电站以2回500kV线路接入临朐变电站,新建电站送出线路长度约2×46.5km。建成后在山东电网系统中将承担调峰、填谷、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是采购沥青骨料的供应、装卸车、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 称 | 规格 | 单 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沥青细骨料 | 0.075-2.36mm | 吨 | 48786 | 石灰石 |
2 | 沥青粗骨料 | 2.36-4.75mm | 吨 | 24821 | 石灰石 |
3 | 沥青粗骨料 | 4.75-9.5mm | 吨 | 42924 | 石灰石 |
4 | 沥青粗骨料 | 9.5-16mm | 吨 | 41660 | 石灰石 |
5 | 沥青粗骨料 | 16-19mm | 吨 | 11809 | 石灰石 |
合计: | 吨 | 170000 |
说明:
①本次谈判数量仅为估算数量,结算量是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由于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或者部分材料取消采购,采购人不对成交人进行任何补偿。
②成交人应采用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内容签订合同”,同时应配合在中国电建供应链云服务平台进行合同签约等一系列交易行为。
4、交货时间: 预计供货开始时间从2024年12中旬至采购数量结束(预计为2027年12月),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阶段性分批组织进场 ,具体送达地址以签订合同为准 。
5、交货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五井镇嵩山村水电六局施工现场上水库施工区搅拌站。请各投标人实地踏勘现场后综合考虑运输车辆及投标价格,以避免中标后可能出现的履约困难情况。 (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安全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6、质量要求:
(1)沥青骨料特性:碱性(石灰石)。
(2)符合相关材料的行业标准。
(3)当行业标准发生更新或跟国家标准冲突时,以国家最新版的要求为准。
产品还要满足第七章技术规范 。
7、付款方式:
7.1预付款:无材料预付款。
7.2材料款结算:结算方式采用先货后款,供应期与结算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材料款支付:中标人于每月25日前持当期货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甲方办理结算付款手续,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60天内支付当期货款的95%;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在每期结算中扣除,质量保证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7.3税金:付款前供应人应提供税率为13%、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计量方法:验收按过磅秤重方式进行计量,计量单位为吨, 并随货附有相关合格证和材质证明及检验报告, 双方签字确认,办理收货凭证。
9、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资质、供货业绩等相关资料,并配合采购人向监理、业主方报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2、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
3、供应商应具有骨料供货业绩,在近3年(2021年10月-2024年10月)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应提供提供本单位2021年至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及附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5、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其他国家信用平台中近三年内无严重的违法失信、产品质量问题或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8、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供应商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 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在线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针对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并在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谈判文件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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