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高铁基础设施段自动灭火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上海
招标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高铁基础设施段自动灭火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4-952)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高铁基础设施段自动灭火装置采购招标人为上局-合肥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自动灭火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和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一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须具备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和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报价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报价文件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被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报价文件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三张截图)。 3.1.6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2)必须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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