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站客运服务提质补强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4
竞争性谈判
乌鲁木齐站客运服务提质补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WTZB-TY2024-350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鲁木齐站客运服务提质补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关于下达 2024 年集团公司及控股合资公司铁路运输设施设备技术改造投资第一次调整计划的通知》(乌铁计〔2024 〕249 号)、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计划通知单》(〔2024 〕043 号)、集团公司财务部《费用性预算调整预通知书》(2024 预通知-11-001 )、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纪要《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13) 及集团公司经营开发部《关于同意实施乌鲁木齐站客运服务(商业广告)提质补强项目的函》,结合中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乌鲁木齐站节能及智能控制系统补强工程可行性研究( 鉴修稿) 、乌鲁木齐站客运服务提质补强项目初步设计(鉴修稿)和乌鲁木齐站商业、广告提质补强工程初步设计( 鉴修稿) ,集团公司计统部关于《乌鲁木齐站客运设施提质补强(购置设备)》的通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集团公司技改资金、集团公司财务预算、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站、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 乌鲁木齐站
2.2 建设项目规模: ( 1 )车站导向标识系统拆除项目:站内静态标识拆除、清理及修复。站台层拆除 420 个,共计 992.42 平方米;站厅层拆除 391 个,共计 767.47 平方米;出站层拆除 136 个,共计 466.7 平方米。( 2 )车站导向标识系统更新项目:有镶嵌类、悬挂类、落地类、立柱类、动静结合类、贴附类;共计 394 种, 2612.68 平方米。( 3 )车站电子屏的拆除及安装项目:电子屏幕拆除内容共 50 项, 75 个点位,合计 904.6 平方米;电子屏幕新建内容共 71 项,合计 1211.76 平方米。( 4 )安检和实名闸机移设项目:将站厅层实名闸机移设至站台层,安检机及玻璃隔断规整摆放,站厅层检票口闸机拆除、安装。( 5 )三区一室精装修项目:将原站厅层西北侧商业区域局部(约 750 ㎡)改造为三区一室区域。( 6 )环幕项目:在南北广场中庭处设置人文浮雕形式环幕。( 7 )花坛项目:在站厅层楼扶梯处设置花坛。( 8 )服务台改造项目:拆除原有外装修,更换成“丝路明珠”为主题的样式。( 9 )站厅层设备自助区项目:移设检票口各类设备,规整在站厅层专用造型内。( 10 )遗失物品区项目:失物招领处约 130 ㎡,自助服务区设有自动取票机。( 11 )服务岛和设备岛充电区项目:服务岛进行座位、台面的改造;设备岛外围设充电座椅,配备充电插座。( 12 )修复项目:施工后整体保洁。( 13 )节能降耗项目:电热风幕系统提升改造;夏季制冷系统品质提升改造;自控系统提升改造;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提升改造;能效数据监测系统;绿色站房能源管控平台。( 14 )其他零星项目等。
2.3 计划工期: 20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12 月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6 月30 日 。
2.4 招标范围: 乌鲁木齐站客运服务提质补强项目(含已审核成立的设计文件、技术规格书、技术通知单、相应的施工图审核会议纪要及答复等技术资料)全部内容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
2.6 其他: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及资格后审的方式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 标段编号: / 。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铁路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9 年11 月~2024 年11 月)类似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业绩至少1 项及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至少1 项,。
(3)总监理工程师: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三年及以上房建或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 家,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铁路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包括联合体组建原则、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内容或投标报价比例及责任等)。②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③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与承担内容相应的施工监理资质和业绩。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理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 投标人处于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为不合格或被认定为不良行为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情形 ;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 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近三年(2021 年 11 月~2024 年 11 月)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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