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机务部高价互换配件采购(设备)(9#包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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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州局集团公司机务部高价互换配件采购(设备)(9#包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WZ-2024-269-ZYP-)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局集团公司机务部高价互换配件采购(设备)(9#包件)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9#包件:DF11机车空气压缩机组1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采购内容包括: 9#包件:DF11机车空气压缩机组1台;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1:采购内容明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为失信被执行人。 3.1.2 9#包件投标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机车制造企业,须提供DF11机车的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2)DF11机车空气压缩机组生产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提供标的物资所属部件供给DF11机车制造企业的供货证明(复印件),供货证明至少包括合同、装车证明等材料之一;②提供标的物资所属部件近五年内向任一的铁路局集团公司(含物资供应单位或机车维修单位)供货的合同(采购订单)和相对应的发票(均为复印件)。 (3)机车制造企业或配件生产企业代理商,若为机车制造企业代理商,须取得机车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若为配件生产企业代理商,须取得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提供代理商或授权配件生产企业标的物资供给机车制造企业的供货证明(复印件),供货证明至少包括合同、装车证明等材料之一;②提供代理商或授权配件生产企业标的物资近五年内向任一铁路局集团公司(含物资供应单位或机车维修单位)供货的合同(采购订单)和相对应的发票(均为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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