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苏州站增设电梯工程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上海
单一来源公示
苏州站增设电梯工程 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项目编号: STGCHDJL-2024-1051-DY )
- 发包条件
本项目 苏州站增设电梯工程 已通过 上铁计统函【2024】118号 批准实施, 资金已落实, 因本项目已经过二次公开招标、一次竞争性谈判后报名单位仅有一家,现转为单一来源谈判,谈判对象为北京中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站 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目前已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具备 发包条件 。 - 工程概况 及要求
( 1 ) 在苏州站基本站台往上海方向设置 1 台自动扶梯,在 12 号站台往南京方向设置 1 台自动扶梯。
( 2 ) 在苏州站北广场售票厅至落客平台位置处设置 1 台观光垂直电梯。
( 3 ) 在苏州站北广场下沉广场新增 1 台观光垂直电梯、在南广场 S3 出入口新增 1 台混凝土井道电梯,实现乘客无障碍通行 。 - 供应商 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供应商 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供应商 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3 供应商 拟派驻的项目人员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 有 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并且与 供应商 具有有效的 社保关系 。 - 4 供应商 应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有效合同。
- 5 供应商 提供的电梯制造商 须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1 )电梯制造商具备 B 级及以上电梯制造商资质,且应具有 B 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2 )电梯制造商具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 备生产许 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证。 - 6 电梯安装调试等服务工作须由 成交人 委托(专业分包)给具备电梯安装调试资格的 公司 进行安装调试。
- 7 供应商 须 获得投标产品电梯制造商唯一授权。
- 8 供应商 在项目成交后须办理投标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证。
- 9 供应商 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 2 年经审计或企业自身核定的财务报告( 2021年度和2022年度 或 2022年度和2023年度 ) 。
-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 11 供应商 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没有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 失信被执行人 ” 、 “ 税收违法黑名单 ” 、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提供截图证明)
-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供应商 ,其《 响应文件 》将被否决。 - 投标报名及《 竞争性谈判文件 》获取
5.1 《 竞争性谈判文件 》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 竞争性谈判文件 》每套售价人民币 5 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 竞争性谈判文件 》款项,请以转账形式从 参加本次 竞标 的 供应商 单位基本账户 或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 或 供应商 负责本项目招投标报名事宜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人银行账户 支付到 发包业务代理机构 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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