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公安局原看守所业务用房修缮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洪洞县公安局原看守所业务用房修缮建设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4 年 11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10242024BCS00291
项目名称: 洪洞县公安局原看守所业务用房修缮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876062.94元
最高限价: 1876062.94元
采购需求: 洪洞县公安局原看守所业务用房修缮建设工程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
建设地点: 洪洞县玉峰大街原看守所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18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须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报价人 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 工程 专业贰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同时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的供应商,不得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须到“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中“供应商库”内进行注册并登陆“供应商库管理系统”中的“注册信息维护”自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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