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杰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人民政府江密峰镇弃管小区冬季取暖用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 -[2024]-00081号-01 ;
2.项目名称: 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人民政府江密峰镇弃管小区冬季取暖用煤项目 ;
3.预算金额: 85.8 万元;
4.最高限价: 85.8 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需求: 江密峰镇弃管小区冬季取暖用煤采购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7.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8.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4月30日止 ;
9.供货地点: 招标人 指定地点 ;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需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查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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