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马头洗选厂2024年生产类设备购置(第十一批)项目公告
河北
-邯郸市
招标公告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马头洗选厂 2024年生产类设备购置(第十一批)
竞争谈判采购公告
- 采购条件
本项目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马头洗选厂2024年生产类设备购置(第十一批) ,项目业主为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马头洗选厂 ,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马头洗选厂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竞争谈判采购 。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参考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1
煤炭智能采制化系统
ZX/ISS等
套
1
2.2交货 期: 自合同签订起 120日历天内(包含120日历天) ;
2.3交货地点: 马头洗选厂 ;
2.4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五章“技术要求”及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 2)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响应产品需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且响应产品的配套电气设备具有防爆合格证。凡属防爆设备的,需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防爆合格证等资质;属于特种设备的,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内的设备,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属于一般产品的需具有检测报告等资格证明材料。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自 2021 年 1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 采制化项目 的 类似业绩 (业绩中需同时包含智能采样系统、智能制样系统、智能化验系统) ,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扫描件为准 , 如果合同未体现含智能采样系统、智能制样系统、智能化验系统,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其他要求:
( 1 ) 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参与响应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响应 。
( 3 )与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并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17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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