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土建工程第四标段施工项目水玻璃采购
发布时间:2024-11-15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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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土建工程第四标段项目水玻璃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土建工程第四标段项目水玻璃采购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采购人为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土建工程第四标段施工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水玻璃400t,规格型号:罐装 波美度38-40。
2.2 交货时间:分批次交货,订单发送后2日内进行交货。
2.3 交货地点:汉阳区四新大道与龙阳大道交叉口东侧(四新大道站)、四新大道与江城大道交叉口西侧(梅林站)
2.4 质保期:质保期为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6个月。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具备该类货物的生产、销售经营范围。
3.2 业绩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同时应具有该类货物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如中选通知书、销售合同及发票,其中发票必须提供)。
3.3 信誉要求:响应供应商不得有外部失信记录(外部失信记录是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3个政府网站收录的供应商失信记录,主要包括近三年涉及围标串标、出借或借用资质证照、提供虚假材料、产品质量问题的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26 15:20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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