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太坪镇烤烟烘烤厂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清太坪镇烤烟烘烤厂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5 17:00:37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9 09:00:00
|
项目监管地:巴东县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清太坪镇烤烟烘烤厂房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9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2823202406000336;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3-2024-01170
3、项目名称: 清太坪镇烤烟烘烤厂房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74.601332 (万元)
6、最高限价: 174.601332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巴东县清太坪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拟新建密集烤房联体(单排)烤烟烘烤厂房共计60个,单个烤烟房长11.3m、宽2.94m,加热室长1.6m、宽2.94m,房屋场平硬化、给排水管、施工区基础设施等。采购范围为施工设计图纸中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 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技术职称。施工员(土建)、材料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土建)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